时间: 2025-04-25 09:56:02
最后更新时间:2024-07-30 19:28:01
“对簿公堂”是一个汉语成语,字面意思是“在法庭上对质”。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当事人为了争论或解决纠纷而在法庭上对质,通常用来形容法律诉讼或公然的争执。
该成语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**的司法制度。在古代,公堂是审理案件的地方,而“对簿”指的是双方在公堂上对质。它反映了古代社会对法律公正与公堂审理的重视,强调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。
“对簿公堂”可以广泛应用于以下场景:
同义成语:
反义成语:
在**传统文化中,法律和正义被视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。“对簿公堂”不仅反映了法律的公正性,也体现了社会对权利和义务的重视。在现代社会,尽管法律仍然是解决纷争的重要方式,但人们也愈加重视调解与和解。
“对簿公堂”常常让我联想到对立和冲突,带有一定的紧张感。在思维和表达中,它提醒我们在面对矛盾时,法律和公正的重要性。同时,也让我思考如何寻求和平的解决方式,而不仅仅是对抗。
在一次朋友之间的争执中,我们曾讨论是否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。最终,我们选择了和解,但“对簿公堂”这个成语在此过程中让我意识到有时法律是必要的,但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。
在一个故事中,我可以写道: “在那个小村庄里,张家与李家因一块土地产生了争执。最终,他们选择了对簿公堂,然而法庭上的争论却没有解决问题,反而让双方的仇恨更加深重。最终,在村长的调解下,他们意识到,和气生财才是长久之计。”
在英语中,类似的表达是“take to court”,同样表示将争议诉诸法律。然而,不同文化对法律的态度和使用法律的频率存在差异。在一些文化中,更多倾向于通过调解解决问题,而不是直接诉诸法庭。
通过对“对簿公堂”的学,我深刻理解了法律在社会中的角色以及解决争端的重要性。在语言学中,这个成语不仅丰富了我的词汇,也增强了我对法律与社会关系的认识。它让我明白,面对矛盾时,寻求合法的途径和公正的态度是多么重要。
大将军使长史负责广之幕府对簿。
《明史·海瑞传》:“瑞对簿公堂,言严嵩之恶。”
《宋史·岳飞传》:“飞对簿公堂,言秦桧之奸。”
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震对簿公堂,言何进之非。”
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莽对簿公堂,辞连霍光。”
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李斯对簿公堂,言赵高之罪。”
既然说不清,就只好~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