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26 11:38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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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:达到。不因私人的仇怨而害及到公家之事。
私仇不及公,好不废过,恶不去善,义之经也。
《宋史·岳飞传》:“飞曰:‘吾与秦桧私仇不及公,公事公办。’”
《资治通鉴·汉纪·献帝建安十三年》:“操曰:‘吾与刘备私仇不及公,公事公办。’”
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绍曰:‘吾与曹操私仇不及公,公事公办。’”
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王曰:‘吾与汉王私仇不及公,公事公办。’”
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五年》:“私仇不及公,公事不私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