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25 17:11:53
最后更新时间:2024-07-30 11:08:42
成语“不容争辩”字面意思是“不允许争辩”,即某种观点或事实是明确的、不可否认的,不能再进行争论。它强调了某种意见的权威性和决定性。
该成语的历史背景并不特别明确,属于汉语中常见的表达方式。它的构成是由“容”与“争辩”两个词组成,其中“容”意味着允许、接受,而“争辩”则表示争论。因此,“不容争辩”可以理解为不允许对某种事情进行争论,常用于强调某种观点或事实的确凿性。
同义成语:
反义成语:
在**文化中,强调逻辑和证据的重要性,因此“不容争辩”在学术、法律和科学领域尤为常见。现代社会中,随着信息的迅速传播和多元化观点的出现,这个成语也反映出对某些事实或观点的坚持。
这个成语常常带有一种权威和确定的情感,给人以安全感和信任感。它可以使人们在讨论中更有把握,但也可能导致对不同意见的排斥。
在我日常的学*和工作中,曾多次遇到“不容争辩”的情境,比如在学术讨论会上,当某个观点被大量数据支持时,大家普遍认同,也就形成了不容争辩的共识。
在一首以科学为主题的诗中,可以写道: “数据如星辰,照亮真理路, 不容争辩的光芒,指引我们前行。”
在英语中,可以用“beyond dispute”或“indisputable”来表达类似的意思。这些表达也强调了某种观点或事实的明确性,但具体使用时可能会因语境而异。
通过对“不容争辩”的学*,我认识到它在语言表达中的重要性,能够帮助我更清晰地传达观点,增强说服力。在日常交流中,适度使用可以有效地引导话题,也能促进深入的讨论与理解。
《清史稿·曾国藩传》:“曾国藩曰:‘国之大事,不容争辩。’”
《明史·海瑞传》:“海瑞曰:‘法度之严,不容争辩。’”
《宋史·岳飞传》:“岳飞曰:‘忠义之事,不容争辩。’”
《资治通鉴·汉纪·光武帝建武元年》:“光武曰:‘天命所归,不容争辩。’”
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:“平原君曰:‘吾闻之矣,事之成败,不容争辩也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