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4-24 04:56:02
最后更新时间:2024-07-30 16:26:13
成语“发号出令”字面意思是“发出命令和指令”。它通常用来形容权威人士或组织发布决策、命令或指示,具有一定的威严和权威性。该成语通常暗示着指令的必然性和受命者的服从。
“发号出令”并没有特定的历史典故或文学出处,但它的构成是非常符合汉语的语言特点。由“发号”(发出号令)和“出令”(发布命令)两个部分组成,强调了发布命令的过程和结果。可以理解为一种军事或管理中的指令行为,反映了古代社会中权威与服从的关系。
“发号出令”可以在多种场合使用,包括:
同义成语:
反义成语:
在**传统文化中,权威和服从是社会组织的重要原则。发号出令的行为常常与领导者的威信和决策能力相关。在现代社会,虽然权威仍然存在,但对命令的接受程度可能受到个人观点和民主思想的影响,强调沟通和协作的价值。
“发号出令”这个成语让我联想到权威与责任的关系。它带有一种强烈的指令感,可能引起对领导者的敬畏或对命令的反感,视具体情况而定。在某些情况下,命令可能被视为必要的指导,而在其他情况下,可能被看作是压迫。
在我的工作经历中,曾目睹一位团队领导在项目启动会上发号出令,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和截止日期。这种明确的指示帮助团队迅速进入状态,提高了工作效率。
可以尝试将“发号出令”融入到故事中: 在古老的王国中,国王坐在宝座上,威严地发号出令,命令骑士们保卫国家。每个骑士都在心中默念着誓言,誓死捍卫这片土地。就在这时,暗影中的敌人悄然逼近……
在英语中,“give orders”或“issue commands”可以与“发号出令”相对应。这些表达同样强调权威性和命令的发布。在不同文化中,对于命令的接受程度和反应可能有所不同,尤其是在强调个人主义的文化中。
通过对“发号出令”成语的分析,我认识到它不仅仅是一个描述行为的词语,更反映了社会结构中权威与服从的关系。在语言学*和表达中,理解成语的背景和使用场景能够帮助我更准确地运用语言,增强表达的效果。
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,上下相亲谓之仁。
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上》:“光武乃与敢死者三千人,从城西水上冲其中坚,寻、邑陈乱,乘锐崩之,遂杀王寻。城中亦鼓噪而出,中外合势,震呼动天地,莽兵大溃,走者相腾践,奔殪百余里间。会大雷风,屋瓦皆飞,雨下如注,滍川盛溢,虎豹皆股战,士卒争赴,溺死者以万数,水为不流。王邑、严尤、陈茂轻骑乘死人度水逃去。尽获其军实辎重、车甲珍宝,不可胜算,举之连月不尽,或燔烧其余。光武因复徇下颍阳。会伯升为更始所害,光武自父城驰诣宛谢。司徒官属迎吊光武,光武难交私语,深引过而已。未尝自伐昆阳之功,又不敢为伯升服丧,饮食言笑如平常。更始以是惭,拜光武为破虏大将军,封武信侯。”
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“汉王数项羽曰:‘始与项羽俱受命怀王,曰先入定关中者王之,项羽负约,王我于蜀汉,罪一也。项羽矫杀卿子冠军而自尊,罪二也。项羽已救赵,当还报,而擅劫诸侯兵入关,罪三也。怀王约入秦无暴掠,项羽烧秦宫室,掘始皇帝冢,私收其财物,罪四也。又强杀秦降王子婴,罪五也。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,王其将,罪六也。项羽皆王诸将善地,而徙逐故主,令臣下争叛逆,罪七也。项羽出逐义帝彭城,自都之,夺韩王地,并王梁楚,多自与,罪八也。项羽使人阴弑义帝江南,罪九也。夫为人臣而弑其主,杀已降,为政不平,主约不信,天下所不容,大逆无道,罪十也。吾以义兵从诸侯诛残贼,使刑余罪人击公,何苦乃与公挑战!’”
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孙子武者,齐人也。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。阖庐曰:‘子之十三篇,吾尽观之矣,可以小试勒兵乎?’对曰:‘可。’阖庐曰:‘可试以妇人乎?’曰:‘可。’于是许之,出宫中美女,得百八十人。孙子分为二队,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,皆令持戟。令之曰:‘汝知而心与左右手背乎?’妇人曰:‘知之。’孙子曰:‘前,则视心;左,视左手;右,视右手;后,即视心背。’妇人曰:‘诺。’约束既布,乃设铁钺,即三令五申之。于是鼓之右,妇人大笑。孙子曰:‘约束不明,申令不熟,将之罪也。’复三令五申而鼓之左,妇人复大笑。孙子曰:‘约束不明,申令不熟,将之罪也;既已明而不如法者,吏士之罪也。’乃欲斩左右队长。吴王从台上观,见且斩爱姬,大骇。趣使使下令曰:‘寡人已知将军能用兵矣。寡人非此二姬,食不甘味,愿勿斩也。’孙子曰:‘臣既已受命为将,将在军,君命有所不受。’遂斩队长二人以徇。用其次为队长,于是复鼓之。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,无敢出声。于是孙子使使报王曰:‘兵既整齐,王可试下观之,唯王所欲用之,虽赴水火犹可也。’吴王曰:‘将军罢休就舍,寡人不愿下观。’孙子曰:‘王徒好其言,不能用其实。’于是阖庐知孙子能用兵,卒以为将。西破强楚,入郢,北威齐晋,显名诸侯,孙子与有力焉。”
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七年》:“晋侯始入而教其民,二年,欲用之。子犯曰:‘民未知义,未安其居。’于是乎出定襄王,入务利民,民怀生矣,将用之。子犯曰:‘民未知信,未宣其用。’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。民易资者不求丰焉,明征其辞。公曰:‘可矣乎?’子犯曰:‘民未知礼,未生其共。’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,作执秩以正其官,民听不惑,而后用之。出谷戍,释宋围,一战而霸,文之教也。”
《尚书·周书·泰誓中》:“王乃徇师而誓曰:‘嗟我友邦冢君,越我御事庶士,明听誓。惟天地万物父母,惟人万物之灵。亶聪明,作元后,元后作民父母。今商王受,弗敬上天,降灾下民,沉湎冒色,敢行暴虐,罪人以族,官人以世,惟宫室、台榭、陂池、侈服,以残害于尔万姓。焚炙忠良,刳剔孕妇。皇天震怒,命我文考,肃将天威,大勋未集。肆予小子发,以尔友邦冢君,观政于商,惟受罔有悛心,乃夷居,弗事上帝神祇,遗厥先宗庙弗祀。牺牲粢盛,既于凶盗。乃曰:吾有民有命!罔惩其侮。天佑下民,作之君,作之师,惟其克相上帝,宠绥四方。有罪无罪,予曷敢有越厥志?同力度德,同德度义。受有臣亿万,惟亿万心;予有臣三千,惟一心。商罪贯盈,天命诛之;予弗顺天,厥罪惟钧。予小子夙夜祗惧,受命文考,类于上帝,宜于冢土,以尔有众,厎天之罚。天矜于民,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。尔尚弼予一人,永清四海,时哉弗可失!’”
且今之为政者,必有堂宇以为~之地。